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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入學

申請流程


申請步驟
1. 家長及申請人如欲查詢課程及入讀資料,可致電(852)3753 1610或電郵或親臨學校(懇請預約)給招生部。
2. 所有申請人須填寫入學申請表及提供有關文件,填妥後請連同報名費電郵或親身(懇請預約)或郵寄到招生部。
    ** 入學申請表 (請查看連結PDF) 及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 提供近期証件相一張
- 香港身份證副本
- 學生簽證副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 旅遊証件副本(如有)
- 家長或合法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証件副本
- 家長或合法監護人現時住址證明副本
- 過去三年學歷證書副本
- 公開認可的考試紀錄副本 (如有)
- 健康證明副本(如有)
3. 校方收取入學申請表及核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後,將會安排入學測試。 
4. 入學測試分為兩部分:英語面談口試及入學能力測試。
5. 入學測試成績將於面試後14個工作天內公佈,成功錄取者將獲錄取通知書。


錄取
申請人獲錄取通知書後,若接受學額請根據錄取通知書上指定日期繳交費用。其他收費及相關款項必須根據錄取通知書上的指定日期或之前缴付。
*一經繳交費用,申請人因退學或其他原因不能入學,報名費及留位費將納入年度建校費不獲退款。
*若申請人未在指定日期繳交費用,校方當自行放棄學額處理。


學費與雜費


學校政策
取消入學申請及退款
1. 入讀報名費
入學報名費乃入學申請的行政費用,此項收費不設退款及不可轉讓。入讀報名費只適用該申請學年。
2. 註冊費及留位費
一經繳交費用,申請人因退學或其他原因不能入學,該費用將納入年度建校費不獲退款。
3. 學費
學生接受學額根據錄取通知書繳交學費,若最終決定不入讀,必須由其家長或監護人以電郵形式向學校行政部以信面說明不入學的原因。校方收到申請後會向學校校董會申請,一經批准校方將於一個月內退還學費。


其他費用退款
一切公開考試費用、午餐及校車費,會以主辦機構或承辦商制定的條款作為標準。


暫時停學或退學
1. 學生入讀後若有意退學,校方會建議該學生先向班主任或課程總監尋求個人了解及學術發展建議,並需與家長或監護人商議。
2. i) 如該學生申請暫時停學,家長須事先以書面方式向學校提出暫時停學申請,申請文件須列明停學原因及復課日期。學生在停學期間所繳交的學費將不予退還。如學生未能如期復課,或未有與學校更新暫時停學安排,將被視作退學。
ii) 如該學生已決定申請退學,必須由其家長或監護人以電郵形式向學校行政部以信面說明原因申請退學。家長或監護人於擬退學日期前一個曆月或以前遞交填妥”退學申請表”及提交辦理退學所需文件。
3. 校方收到申請後會向學校校董會申請。
4. 在退學之前,學生需清理借用的儲物櫃及歸還所有學校財產,若有未歸還的財產,學生須支付其金額。學生在退學後校方會清理儲物櫃,若仍然有任何物品將以廢物棄掉。
5. 若新學期已開始,學生於中途退學,須繳交未付的學費及其他費用。校方保留追討任何未繳納費用的權利
6. 學期開始後申請人已繳付的該學期學費及其他費用等,將納入年度建校費不獲退款。
7. 提交退學申請表後,若擬退學學生之最後到校日有變,其家長或監護人應以電郵形式向學校行政部以信面說明原因及要求修正退學申請表。校方收到申請後會以電郵回覆變更結果。
8. 若已離校的學生希望重新申請入讀,或需進行入學測試。此外申請人需遵循學校最新之收費細則及要求。
** 如學生欠交任何款項,又或退學申請、終止通知期不足,學校保留最終決定權處理有關退款申請或証書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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